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暨中原國小107年11月30日原小輔字第1070007775號函辦
理。
二、本案目的係藉由補救教學研習提供非現職教師取得補救教
學資格,建立未來投入補救教學人力資源,精進任課教師
教學能力,縮短學生學習落差。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人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預計招收160名非現職教師。
(二)研習時間:108年1月21日(星期一)至108年1月23日(
星期三)。
(三)研習地點:本市中原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
北路88號)。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08年1月3日前將核章後報名表(如附件)郵寄或
傳真至中原國小(承辦人:輔導室姜美珠小姐,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88號;電話:03-4385257分機61
5,傳真電話:03-4388226,並請於傳真後電話聯繫
確認)。
2、考量承辦學校場地因素,各選修組人數依報名順序錄
取,額滿為止,並將於108年1月4日公告錄取名單,
請逕至中原國小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cyes.ty
c.edu.tw)。
四、本案參與旨揭研習人員,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同意
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倘已取得8小時認證證書或18小時認證證書之教師,即不
須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全程參與本次研習活動者,將核
予18小時研習時數;參與研習完畢之學員,將由本局核發
結訓證書1張,通過儲訓者得參加各校辦理之補救教學師資
甄選及遴用,務需全程參與,請假或缺課者不發給儲訓證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