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局109年9月3日桃教體字第1090079960號函諒達。 |
二、 | 本案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
(一) | 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
(二) | 作品評選: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
(三) | 評選公布:110年1月15日(星期五)通知評選結果。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
四、 | 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
五、 | 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武漢國小總務處陳愛玲主任(電話:479-2873分機510)。 |
六、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