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中心109年度「青少年親子共學營」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青少年親子之正向溝通與互動,以促進親子關係,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研習時間: 109年11月1日及11月8日(星期日),共2日,9時至17時。
四、參加對象:目前就讀國、高中之青少年及其家長,親子(二人一組)一起參與,以15組親子為限。
五、研習費用:免費,報名之親子需全程參與二日課程。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8日(三)受理報名,額滿為止。
七、報名方式: 填妥報名表,報名表可傳真或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並請來電確認報名是否成功,洽詢專線:03-3366885-13,傳真:03-3333063。
八、活動簡章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
九、全程參與者可登錄「愛的存款簿」、「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1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