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2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6106960號函辦理。
二、時間:107年5月26日(六) 9至12時。
三、講師:士林地方法院 吉靜如 少年調查官。
四、主題:從青少年危機行為談家長教養策略。
五、地點:本校育勤樓一樓多功能會議室。
六、教師請至「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楊梅國中」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七、當天開放校園停放汽、機車,請與會佳賓盡量共乘。
八、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九、本案聯絡人:楊梅國中輔導處林組長,電話:(03)4782024分機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