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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 一般公告 | 2020-01-07 | 人氣:23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3135號函辦理。
二、 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簡稱本要點)」第3點規定,本要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推薦,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三、 本案推薦資料線上填報將於109年1月15日(星期三)開放,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書面資料:
1、 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2、 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二) 光碟資料:
1、 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資料,每個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2、 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格式,檔案大小3MB-5MB。
四、 旨揭「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名冊及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網址:https://www.tycg.gov.tw/edu/index.jsp)下載。
五、 本案請踴躍推薦符合選拔表揚資格之所屬人員,並請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將推薦名冊、具體事蹟表、佐證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逕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承辦人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