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8年10月9日桃教小字第10800874701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尚有名額,請欲申請之學校於108年12月31(星期二)前,將活動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寄(送)至新
明國小教務處,獲補助之學校將另函通知。
三、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第一、二梯次認證合格名單及國教
署審定國中小家長總綱宣導公播版簡報各1份,請申請學校優先聘請市內講師,詳如附件。
四、上揭名單及簡報請至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推動-種子講師名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