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9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01667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教署前開函示,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每校最高補助2萬元;國教署檢附實施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詳如附件)供貴校參考,請依下列注意事項(詳如附件)申請計畫:
(一)計畫中應說明辦理活動招收對象之特質,對於招募參加營隊等相關活動之學生,宜以中低收入者或需要閱讀寫作補救者為優先。
(二)計畫中應提出前次計畫之量化及質化成效,並就本次計畫預計辦理之活動說明其規劃時間、對象及內容,以及預期之量化及質化成效。
(三)活動規劃應以閱讀推動為原則,不得為考試取向,亦不得以購書為主要目的。
(四)請於計畫加入e-PIRLS及多文本閱讀之元素(如附件),俾利後續計畫申請。
三、本局委請興國國小協助辦理初審,倘貴校有意申請,請於108年10月22日前,將計畫紙本1份寄送(或親送)至興國國小教務處收(32086 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四、獲初審通過之受補助學校名單於108年10月28日下午5點前公告於興國國小首頁(http://www.sgps.tyc.edu.tw/xoop/xoops/html/),並請初審通過之受補助學校將電子檔請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倘有修正後通過需進行修正之學校,將另行電話通知。
五、檢附e-PIRLS及多文本閱讀參考資料、計畫申請格式、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