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本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第玖點第三項第(四)款:「參賽者如因故無法參賽均請於比賽前二週(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行文告知承辦學校(南門國小),團體組部分則請參賽學校補報替換名單參賽(甲組以6人為限、乙組以4人為限、丙組以2人為限,若參賽人數為3人以下者,僅可更換1人),但不得增報人數。」(本市要點P.4) |
(二) | 第玖點第十項第(三)款:「本市分為2區,若代表本市個人或隊伍無法參加全國決賽,缺額則優先由該區依成績順序遞補;倘該區無個人或隊伍參加,得跨區擇優遞補。」(本市要點P.6) |
(三) | 第壹拾壹點第一項略以:「......另個人組請於該場次比賽前5隊,團體組於該場次前3隊,經檢錄組核對證明文件及清查人數後至預備區準備出賽。」(本市要點P.7) |
(四) | 第壹拾壹點第十六項略以:「......若未經原創者授權,卻在每一舞段內,援用原創作作品之舞蹈連續動作超過1分鐘,或在不同的舞段中援用舞蹈連續動作累計長達2分鐘,均視為抄襲。......,由大會聘請當場次比賽評審委員共同裁決處理。」(本市要點P.8) |
三、 | 旨揭比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活動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
(二) | 比賽日期: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月17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賽程安排先一區後二區。 |
(三) | 報名日期: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至10月18日(星期五)止。 |
(四) | 報名方式: |
1、 | 上網報名: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 】登錄報名,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4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 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後,2份向本市主辦單位報名,2份報名者自留(攜帶至市賽及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未報名者,不得參賽。 |
2、 | 寄出報名表:紙本以限時掛號於10月18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郵寄,逾時不予受理,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始完成報名手續(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03號)。 |
(五) | 抽籤及領隊會議: |
1、 | 日期: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公開代抽,不得異議。經抽籤後,一律不得要求更換名單。 |
2、 |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3F視聽教室,不另發通知單。 |
3、 | 領隊會議後即進行抽籤,各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
四、 | 本比賽報名作業涉及學生重要權益及全國參賽代表權,爰請貴校務必將比賽相關資訊以聯絡簿或通知單等方式確實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勿僅以網路或公佈欄公告,以維護學生權益。 |
五、 | 依據旨案實施要點第壹拾貳條規定,凡參加本比賽之競賽員(學生)、隊職員及各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或機關准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或到場參賽證明。 |
六、 | 本比賽實施要點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下載參閱。 |
七、 | 如對本比賽報名有任何疑問,請洽南門國小輔導室特教組張淑惠組長,聯絡電話:(03)3370576分機611、610,傳真:(03)3395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