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70497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星期四)止,參加對象為7歲至12歲之臺灣學童,設立特優獎、優選獎、佳作獎各數名,並頒發獎牌及獎金。 |
三、 |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信誼基金會之洽詢專線02-2396-5305分機1198。 |
四、 | 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www.kimy.com.tw/AnimationAward/)查詢。 |
五、 | 檢附旨案徵獎辦法與報名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