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2日衛授家字第10800302405號函暨本府社會局108年6月14日桃社工字第1080053331號函辦理。 二、旨揭諮詢表調整修正如下: (一)新增通報者/來電者/諮詢者欄位之轉介單位、轉介人員身分等項目。 (二)新增案主/服務需求者欄位之身心狀況、就學狀況及家庭成員資料等項目。 (三)增列主要照顧者/重要關係者欄位之關係項目。 三、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及「脆弱家庭個案管理資訊系統」電子表單同步進行修正線上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