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12日臺教學(二)字第1080086453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楊積極推動學輔工作、表現卓越之學校及傑出人員,特辦理旨案評選及表揚事宜,請有意參加學校及推
動相關工作績優人員,檢具相關資料於108年7月30日前函報本局憑辦。
三、有關上開活動,本局將組成友善校園獎評選小組評選後,薦送績優學校及優秀人員。
四、隨文檢附要點(附件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附件2)、填表說明(含檢核表、薦送一覽表、遴選表
及105年至107年表揚名單)(附件3)各1份,或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資料下載區」下載使用(網
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標題:「108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遴選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