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市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暨校長研習實施計畫第十一點、獎勵(一):「持有『家庭教育種子教師資格證明書』者,每學年實授家庭教育相關課程達8小時以上表現優良者,得核敘嘉獎1次;各校教師得備齊佐證資料,敘獎之審查由各校於每學年結束前一個月內自行審慎核實辦理,並請各校於每年7月31日前將成果表格及敘獎名單提報家庭教育中心彙整後報局辦理敘獎。」,合先敘明。
欲申請且符合資格的老師,請參閱附件,6/20前洽輔導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