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為國小教師增能,提升專業教學能力,掌握因材網功能,並運用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導入教學策略,增進學生學習效果。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研習時間:108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共計3小時。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地址:桃園觀音區中山路二段717號)。
(三)參加對象:依以下順位審查後依序錄取
1、貴校進行學習扶助教師(實際進行補救教學教師)。
2、其他對本議題有興趣教師。
四、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新坡國小」報名,由承辦單位核實給予研習時數並列入進修記錄,不接受電話報名或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二)若由非正式教師報名參加,請該員先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註冊並由該校人事主任審核後,自行在研習系統中報名確認。
五、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另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在課務自理且不另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新坡國小教務處李鎮吉主任(電話:03-4981534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