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108年5月14日(108)桃張基字第05096號函辦理(本局108年5月28日收文)。 二、為使本市學生瞭解兒童權利公約保障之權益及重要性,本局補助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辦理「全民認識CRC,兒童權利齊步走」兒童權利公約宣導講座,各校如有意願規劃安排兒童權利公約宣導講座,可逕向該單位申請。 三、檢附宣導講座簡章及申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