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8年1月14日108桃童理字第108004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訓練時間: |
1、 | 第1階段:108年2月16日(星期六)至2月17日(星期日)。 |
2、 | 第2階段:108年2月28日(星期四)至3月3日(星期日)。 |
(二) | 訓練地點:石門營地。 |
(三)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6小時。 |
三、 | 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並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
四、 | 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