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為鼓勵親師生發揮口語創意,激發學習、表達及表演口語創意潛力,透過多元藝術競賽活動,提升本市藝術創作之涵養,發揮創意教育推廣及教育領航功能,特辦理本競賽。 |
二、 | 本案報名日期、比賽日期及地點、參加對象等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3月4日(星期一)止。 |
(二) | 比賽日期:108年3月17日(星期日)。 |
(三) | 比賽地點:本市中壢區興國國小(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
(四) |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及非在學桃園市市民。 |
三、 | 另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