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11月20日桃教中字第1060090056號函續辦理。
二、旨揭發表會旨在提昇觀課技巧,再結合議課回饋以改變教師教與學的方法,回應新課綱「自發、互動、共好」的精神。
三、旨揭成果發表會訂於107年12月3日(星期一)13時30分假光明國中三樓會議室舉辦,計畫參與學校每校準備約8-10 分鐘成果報告,請本案參與學校校長或教務主任務必準時參加。
四、報名研習人員請於107年12月3日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主辦學校光明國中登錄研習報名以利學校掌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