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中市國小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臺中市各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011850號函辦理。
二、該市108學年度已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4所國小:梧棲區善水國中小、和平區博屋瑪國小、和平區中坑國小、太平區東汴國小,如欲申請109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考慮。若對前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三、考量人事公平與特殊專長資格教師需求條件,經本(...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