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109年9月25日桃教小字第1090088845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市109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109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止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檢核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需繳交資料是否已全數上傳完成。
(二)申請書是否為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
(三)需為最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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