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新北市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26日新北教人字第1090239824號函辦理。
二、應了解並配合該市相關法規(如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每星期授課節數補充原則、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等)、重要政策(如閱讀教育、雙語教育及實創Techshop+-生活科技前瞻領航計畫)及實施計畫(如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追蹤輔導實施計畫)之規定;為配合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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