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8年1月11日新北文發字第1080032015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件競賽目的持續深耕電影藝術,以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或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星期日)止,並於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頒獎及辦理影展活動。
(三)影片主題:不限。
(四)影片規範:類型不限,分「劇情片」、「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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