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委請瑞坪國中承辦,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請以校為單位申請,每校以申請至多3場次(不同領域)為限。
(二)分享團隊:榮獲105、106、107學年度國中小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特優之教師,以及「智慧好課堂」桃園戰隊之代表選手。
(三)申請時程:即日起至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止。審核結果將公告於「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學校資料系統」的「最新消息」(網址:ht...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