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08年10月24日(108)台少盟字第108000004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12-19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開學校之國、高中職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或中途輟學、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該聯盟特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劃」,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請貴單位協助轉知或公告相關申請辦法,並主動推介適合申請之學生。
三、本計劃將於民國108年10月22日至民國108年12月20日止開放申請,申請方式採線上報名、郵寄申請表、返校計劃書及推薦函,申請附件資料於12月20日前繳交,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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